
土地半托管服务,土地半托管服务协议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土地半托管服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土地半托管服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搞好土地托管还应该注意什么?
土地托管类型:土地托管有三种模式,土地服务性全托管、土地收益型托管、土地半托管。
1、服务型全托是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模式,农民出一定的费用把自己的地托付合作社种植管理(收割单算),而收的粮食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
2、土地收益型全托,农民将土地委托合作社全权管理,合作社每年给农民定额的租金或分红。合作社负责耕作农户“托管”的土地,保证无论发生天灾还是人祸,每年每亩都向农户提供一定数量的粮食,完不成的部分由合作社补齐,超额部分归合作社所有;农户则不再管理自家的承包田,并自愿向合作社交付每亩每年所必需的***、化肥、农药、收割等生产成本费用。
3、土地“半托”型合作模式。有的地方也叫菜单式托管。季节性在外打工和家庭劳动力不足或缺少技术的农户,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自愿选择项目,合作社提供服务,服务结束后由农户验收作业质量,合作社和农民结算服务费用。
土地托管,是什么意思?
土地托管作为一种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劳动力构成变化和农民的现实需求。 土地托管方式总体可归纳为全程托管、劳务托管和订单托管三种模式。
一是全程托管。
托管方收取一定托管费用后,为农户提供耕、种、收、管、售等系列服务。
二是劳务托管。
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承担,农户负责***、化肥、农药、水电等全部农资投入。
三是订单托管。
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
什么是土地托管,土地托管的几种模式?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土地托管现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
通过规模化的土地托管,在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收益权和国家惠农政策享有权的前提下,实现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较好解决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
土地托管的正确方向?
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种植大户或合作组织,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土地托管现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方向。
优势
1、不改变土地经营权,所有权。入社自由,退社自由。
2、通过托管把一家一户分散的土地集中到了合作社,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规模化可以得到***的补贴,利益按照入社土地分配。
3、为社员***购农资,按照最低的价格优先供应。全程托管,植保收费低于人工50%以上,机械化耕种低于市场价10%以上。
4、成员以农民为主体,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5、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最大利益。
作用
1.可以充分发挥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和统一经营管理的优势;
2.大幅度减少生产要素***投入总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土地托管经营模式有风险吗?
土地托管通过集中连片托管,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专业化生产,帮助农民从种植到丰收一站式服务,让农民“离乡不丢地,不种有收益”,土地托管给大家带来了便利。
土地托管还是有风险存在的。因此,土地托管也应加强监督和有效的管理,并管理好土地的风险因素。
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于违约风险,操作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发展尽快早期干预。
二,加强顶层设计,减少政策风险。积极探索在制度层面建立土地托管监督长效机制,明确土地托管的责任,加强农村土地***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提高大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违约责任的追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半托管服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土地半托管服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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