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管费 相关法律,托管费 相关法律法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托管费 相关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托管费 相关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现在小学中学强行收早餐费和托管费都是合法的吗?
这个是不违反的,目前已经有学校在实验。应该说这是以后学校的发展趋势。然后有必要将“强行”二字去掉,学校不会去做强行这种事情,除非是某些个人为了牟利。然后这些本身是一些比较敏感的话题,更多应该理性考虑。
首先说明一下,我们这里的学校是没有托管服务的。我们这里的学校只有走读制和寄宿制两种,寄宿制学校要收食宿费,走读制的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早餐费和托管费了解不多。所以下面的内容都是我的个人看法:
第一,从字面来看,“强行”这两个就说明了费用不合理。我查了一下有关规定:2017年1月,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从这一文件来看,强制收费是不允许的。
第二,从实际情况来看,有需求的家长自愿缴费也是可以的。谁受益谁买单,这是应该的。
我家有两个孩子,大的女儿在上初中,老二儿子在上小学,由于我和老婆工作都很忙,就让孩子们每天中午都在学校吃饭和休息,关于学校强行收取早餐费和托管费是否合法这个问题,现在我来谈谈的的看法。
第一、看看教育局是否有相关规定。
学校给我发的微信信息是这样说的,是教育局规定收取的,公立学校收取学生早餐费是不违法的,但是家长可以和学校沟通,孩子可以在家吃饭。如果学校收取的早餐费用不是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心的标准收费的话,就是违法的行为。
第二、学校为什么要收取早餐费用?
由于很多学生家和学校的路程比较远,父母也比较忙,很多学生就在外边的路边小摊随便吃点,而这些小摊位的卫生状况是不达标的。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有强健的体魄是基础,而且孩子们正在长身体,正是出于这种原因,学校经过教育局的允许,让孩子们一起在学校就餐是不违法的。但是要按照当地的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来收费,如果超出这个标准就是违法行为。
第三、为什么要收取托管费用?
很多家庭的父母比较忙,无暇照顾孩子,到了中午午饭之后孩子就没有人监督管理,这样就会出问题,出于这样的原因,学校把孩子们集中起来由老师进行托管,托管是出于自愿的前提,我家两个孩子就都在学校吃饭和休息,而有的学生家长和学校协商之后,不要学校托管,这也是可行的。
但是如果孩子在家里出了任何事情,学校是不需要负责任的。如果学校在托管期间,没有专项老师对学生的管理进行负责,那么就是失职,失职之后还要强行收取托管费的话,那就是欺诈,是违法的行为,教育局会对这样的现象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到学校,追究到学校领导和托管老师。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有同样问题的家长带来帮助。
首先,“强行”肯定是不对的,合不合法不知道,但一定是违规的。
当然,你问的问题没有交待背景,依我的经验判断,收取早餐费和托管费,肯定也享受了早餐和托管的服务,是吗?只要是出于学生和家长自愿的,没有捆绑的附加条件的,这些都能理解的。毕竟你到哪里吃早餐都收费的吧。如果规范的话,应该有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
目前,小学、中学的早餐费需要本学校依据该地区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这个在全国各大城市都有规定,规定了早餐费的具体金额和收取条件。因此这个是不违法的。
托管费,指父母上班中午或晚上没有时间接管孩子的,就把孩子托老师或者学校帮助照顾。但是由于这个托管费费用难以界定加上没有法律支持,因此学校收取托管费是违法行为。
难么问题来了,对于那些放学后没有时间接管孩子的父母他们该怎么办?小编给予以下建议:
1、与学校或老师达成协议(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都行)由其代管孩子,相关的费用双方都能接受。
2、成立“家长会”,由各家长轮流代管孩子,另外“家长会”也可以对学校的教育水平起到一个监督、鞭策的作用。
3、交由学校外部第三方托管机构托管,这个可能会支付出更多的托管费用,还有对托管机构专业程度的了解情况是否能让家长放心托管。
总之,为了孩子的健康与安全,个人建议还是应该将孩子托付个学校或老师代管,只要双方达成协议,教一定的托管费都是可以接受的。
到底什么是“托管业务”?
资产托管业务是指具备一定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委托人签订[_a***_]资产托管合同,安全保管委托投资的资产,履行托管人相关职责的业务。银行托管业务的种类很多,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委托资产托管、社保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信托资产托管、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托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托管、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托管、收支账户托管、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贵重物品托管等等。 商业银行的托管业务范围广泛,主要有:安全保管委托资产;委托资产名下的资金清算和证券交割;监督委托资产的投资运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委托人报告委托资产的投资运作情况和相关信息;对委托资产的资产、负债及投资情况进行会计记录;按有关要求对委托资产持有的有价证券进行估值;客观公正地分析委托资产的投资运作情况,并向委托人提供相关分析信息;其他与委托资产托管相关的业务。 委托资产托管业务对于委托方而言,投资的收益性与安全性兼顾,并可享受托管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同时,由于资金的出账和清算由托管方负责,可以有效地避免委托理财过程中的一些***,因此商业银行的委托资产托管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1. 基金托管业务的核心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筹集到的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基金投资人的权利不受侵犯,这一业务既包括公募也包括私募。
具体来说,托管人需要办理有关资金清算,安全估值,会计核算,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等业务。
2. 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虽然带有“托管”二字,但是实质上开展这项业务的金融机构并没有充当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资质。
综合托管业务更多的是经济业务的延伸,和运营外包业务有重合,主要是产品备案、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等服务,但也应区别于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后者的外延更丰富,涵盖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服务;此外,外包机构需到中基协备案并加入成为会员。3. 多说一点,关于PB业务,这是下一步行业发展的趋势。笼统地说,广义的PB业务是资产托管业务和运营外包业务的总和。由于资产托管是需要比较高的准入门槛,因此很多独立第三方机构现在都在宣传自己做的事类PB业务,即剥离托管业务之外的所有PB业务,其中最核心的业务是估值核算。
目前取得私募运营外包业务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有国金道富(第一批名单),海峰科技(第二批)和上海元年(第三批)。
全程托管犯法吗?
事实上,全程托管是违法的!国家也出台法律严打***行为,发现后除***人接受严厉惩罚外,被***人也将面临2年内禁考的处罚。所以正规的招生机构肯定不会冒着风险做这种全程托管的,而一些中小机构却是借着大家大家不了解学历提升的政策而昧着良心欺诈钱财。
警惕机构***:
1、谎称能够快速出证
提升至大专学历必须要修满2.5年,并没有什么快速出证的方法,所以大家不要轻信那些能够跟你说15天就能出证的骗子,你交完钱后要么被拉黑,要么就是给你搞个***的证书,然后仿制一个***的学信网网站,结果都一样就是钱没了学历证书也没拿到。
2、“保过”、“必过”
托管与代管在法律上的区别?
代管是代为管理,托管是委托管理。
代管体现在上下级行政机构间,上级将其部分权利职责交于其下级行政机构行使。
托管体现在平级行政机构之间。甲行政机构将其部分权利职责委托乙行政机构行使。
托管与代管在法律上有一些区别。
托管是指将财产或资产交给一方(被托管人)保管、管理或使用,而托管人接受委托并依法履行管理责任。托管的目的是保证财产安全、增值和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托管一般是通过合同或协议进行约定,并且通常需要有书面证据记录。
代管是指一方(代管人)代表或替代另一方(被代管人)进行行为或处理与被代管人有关的事务。代管一般是基于法律或***的决定,因此在进行代管时,通常需要有相关文书或法律程序作为依据。
托管和代管的主要区别在于:
1. 权力来源:托管是基于委托关系,由合同或协议约定;而代管通常是基于法律规定或***判决。
2. 权限范围:托管人根据托管合同的约定,行使对财产的管理、使用或保管权;代管人根据法律或***的决定,代表被代管人进行特定的行为或处理特定的事务。
3. 法律责任:托管人根据托管合同承担管理责任,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违反合同规定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代管人在代管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如违反法律规定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托管和代管的具体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国家、地区或具体情况而异。因此,在涉及到托管或代管的情况下,应当参考适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在需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方式不同、意义不同。
1.
方式方面:股权代管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将股东名册委托股权托管机构管理的民事行为股权托管,而托管是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以契约的形式。
2.
意义方面:代管通常是长时间找人进行管理,而托管通常是短时间的。
煤矿托管暂行规定?
2.大型国有煤炭企业或具有煤矿生产专业运营管理经验且上一年度所托管煤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
4.无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失信行为;
5.承托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容易自燃、水文地质类 型复杂极复杂、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的,承托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灾害类型矿井安全管理经验、技术水平和良好业绩。
现在学校要求托管,这个费用由家长出,合理吗?有何依据?
我认为非常合理。
我们这边是四线小城市,课后托管班是从这学期开始的,收费是每个学生每个月20元,***另外补贴40元,并且不强制。家长一直表示满意。
学生下午放学早,一直被人质疑,毕竟三四点能去接学生放学的父母不多,特别是上班的父母,所以只能有家里老人或者把孩子送到学校附近的托管班,但是随之而来的是作业辅导问题和课外辅导班费用的问题。
现在这个校内课后托管是个惠民行动,解决了多数家长的接送大问题。我们这边的课后托管班是各班老师轮流值班的,要求值班当天把学生作业完成,剩下的时间可以做其他科的作业。
至于费用方面我认为有必要收,毕竟这算是增加了老师的工作量,每天下午等于增加了两节课,况且费用是学生家长和***分摊的。
家长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不托管,中国的家长就喜欢对教师道德***,认为学校的老师不该有基本的生活需求,工作应该无私奉献,不图回报。至于社会机构,花钱再多也心甘情愿,那就去社会机构吧!最终费用被社会机构哄抬,自己挨宰,有时候质量还无法保障,又想起学校的老师来了,怨谁啊?只能说两个字:活该!
首先,学校进行课后延时服务,是一项惠民工程,随着进城务工以及落户工作的老百姓而言,是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问题,提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首先为国家的这项惠民工程点赞。
教育部高度重视解决群众关心的“课后三点半”问题,一直将课后服务作为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决家长接送难问题、有效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各地各校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2017年,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对各地各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2018年,***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作了明确规定。
其中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审定后执行。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从以上《意见》中我们可以看出,文件[_a1***_]指出,给参与延时服务的老师一定的补贴。而且这些资金来源是***补贴、收取服务型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也就是说收取费用的方式是多样化的,但必须上报上级部门同意后。也就是说。出台这个文件精神是国家层面进行的。是从上到下全社会开展的全民行动。各个层面时必须落实到位的。但是是家长自愿的原则。
首先,学校层面托管,并不仅仅是学校的意愿,而是上面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而且三点半学生无人接送的需求确实存在。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的问题,从上到下下达到各个学校的任务。这是学校必须完成的任务。没有哪个学校愿意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来承担孩子额外的在校时间,万一出现安全问题,没有一个学校的校长可以承担起这个责任。所以从学校层面讲,学校自身其实是不乐于进行这样的托管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托管费 相关法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托管费 相关法律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gz-zhida.cn/post/36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