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脑瘫儿托管机构,脑瘫儿托管机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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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入狱,脑瘫侄女在叔叔家叔叔实在无力抚养脑瘫侄女遗弃犯罪吗?
你问这话的意思是,如果不是犯罪行为,你真打算把你的脑瘫侄女遗弃吗?即使不是犯罪行为,你良心上过得去吗?当然如果我说让你良心上过得去,好像有道德***的意味,但是人都应该有同情心的吧。即使是一个陌生人,即使你即便接手了。再难也得坚持下去,不能把这个婴儿给抛弃了。
哥哥家的孩子和你自己的孩子又有什么区别,都是至亲血脉。做人不能单单考虑法律问题,还要考虑道德问题,亲情问题,这都是很重要的问题,如果你把你这个侄女儿抛弃不管,那她就会被沦落街头。那个时候,他的生命很怕都无法保障,你于心何忍呢?
有可能现在你觉得这个脑瘫侄女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你负担不起他的医药费,他的生活费。但是你可以向社会搞一个募捐,会有好心人来帮助你的。千万不要遗弃,即使遗弃不犯法,但是你也不能一气他,如果你遗弃他了。别人怎么看你,别人还敢和你交往吗?连自己的侄女儿你都不管,袖手旁观,别人以后还敢和你交朋友吗?所以说无论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还是从亲情角度考虑,社会责任角度考虑,你都不应该遗弃。你现在可以发起一个募捐,很多好心人,爱心人士会积极帮助你的。不会放任不管。
好!我来回答一下这个特殊情况的问题。
这是一个亲属托管、法律赋予监护权要被放弃的问题。看起来当时叔叔的接管,是叔叔的一时怜悯之心,如果你不监管,法律也要指定其他人监管。大人犯罪,绝不能殃及无辜。
照顾一个脑瘫的孩子,是家庭中、社会上的一个非常艰难的工作。一条生命的降生,无论他的家庭什么样,自身的身体状况如何,他都有长大成人的权利,也有享受社会***的权利。我们国家有社会***机构,有国家的慈善机构,民政、社会组织,总不能把一个无辜的小生命放弃不管吧?
问题的关键,是你答应了哥哥的托管,也就是法律也赋予你的照看。当时你就没看出来是个千斤重担?什么叫实在无能为力?我看是良心的改变!早知现在何必当初?要知道,把一个脑瘫的孩子抚养到其父出狱,长大成人,或者后期更长的人生,是多么大的困难。既然你接受这个责任,就要负责到底。
无力抚养不是正当说辞!一切的困难,还有国家与社会。民政局、村委会都对其负有相当的责任。今天你感觉抚养的任务艰难,其实,在接管之时首先就应该看到。
你有接管的责任,却没有遗弃的权利。
正因为你是孩子的旁系血亲,国家的法律才指定你的抚养监护权。《民法典》的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遗嘱指定监护):“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所以,脑瘫孩子的父亲论亲情与法律,都有权托付与你。
一个人既然接受了别人的托管,就应该完全彻底的完成这个任务。《民法典》的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都有明确的规定。
于情,对得起兄弟侄女,甚至家庭和祖宗。于理 ,不负国家、社会赋予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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