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募基金外包托管费,私募基金外包托管费怎么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私募基金外包托管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私募基金外包托管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pb业务托管和外包有什么区别?
- 私募基金银行托管的责任有哪些?
- 证券类私募基金可以不托管吗?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账户和股权投资基金托管账户有哪些区别?
- 私募股权基金的银行托管和银行监管有什么区别,对于投资者两种哪种更好一些?
pb业务托管和外包有什么区别?
1、PB业务包含私募基金外包业务,PB业务主要是指券商向专业金融机构(例如公募、私募等)提供的资产托管、营运外包、产品销售、交易、融资融券和研究服务等一揽子服务,私募基金外包业务是其中的一部分服务。
2、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无需申请业务资格,只需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即可,通过备案审核后可开展外包业务,同时证券基金业协会在其***上进行公示。
私募基金银行托管的责任有哪些?
托管银行主要职责一般包括: ( 1 )安全保管基金资产; ( 2 )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划款及清算指令; ( 3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4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等。 我国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希望托管人负起监督责任。但现实是我国现在的托管银行没有履行其监督职责。 在实务环节上,托管人对管理人的自主交易行为范畴内的投资运作实际上无法监督。 托管行的监管包括: 基金托管人代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信托契约、保管基金资产并负责监督基金经理人对基金资产的运作;托管人在监督基金运作的同时,其本身还应受到监督。
证券类私募基金可以不托管吗?
可以。
先明确一点,托管和募集监督,并非具有必然联系,在基金募集、成立的过程中,会开立两个银行账户,一个是主要用于募集阶段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相应的需要与之签署募集监督协议,对募集过程中发生的资金往来进行监督;另一个主要用于产品运行过程中,“银转证”中的银行账户实质就是我们所说的托管户,“证”是指的证券账户,自募集结束后,募集所得的资金将从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划入托管户,托管户里的资金需要划入证券账户,然后投资经理才能得以投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实规定私募基金可以不托管,但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好基金财产安全保障措施,证券类私募基金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因此当然也可以不托管,比如与其他没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签订有关服务协议,实际履行“托管”职责,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其实也符合条文规定的约定好财产安全保障措施。只是证券类私募基金在私募基金中属于公信力度较大的一种产品,而私募本身有着较大风险,因此多数私募证券管理人从产品成立之初便会尽量寻找有资质的合格托管机构,避免投资人看到基金合同时过多关注“本基金无托管,面临基金财产等风险”这样的条款,毕竟由有公信力的机构来进行托管,确实对基金财产是一重保障,也是对投资者内心的一种安抚。
因此,证券类私募基金确实可以不用托管,但即使不托管,也必须在募集阶段有募集监督机构(相应地需要签署募集监督协议)。
(评论员:路人甲)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 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第十三条 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明确对私募基金募 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安全的条款。监督机构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账户监督协议的约定,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 督,承担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划转安全的连带责任。 因此,管理人无论是否托管,是否约定财产保证措施都应该开立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账户监督协议。此为基金在募集环节的必要程序。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解决机制。”,私募基金可在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解决机制的前提下不进行托管。
许多没有获得***核准的“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券商,如果已获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无异议函,是可以担任私募基金的保管人的。比如与其他没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签订有关服务协议,实际履行“托管”职责,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其实也符合条文规定的约定好财产安全保障措施。
券商开展主经纪商业务均***用俩俩协议(即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和东方证券作为基金保管人签署保管服务协议)形式,在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解决机制的前提下担任私募基金的基金保管人而非基金托管人。
截至目前,监管部门暂未出台《证券公司主经纪商服务指引》或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禁止证券公司在仅获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无异议函的情况下开展私募基金保管服务,亦未强制私募基金进行托管。
我接触过的担任基金保管人的券商,已为数百家私募管理人提供PB服务,所有产品均顺利通过协会备案。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账户和股权投资基金托管账户有哪些区别?
1.先要了解基金的分类。
中国的私募基金,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证券类基金,二是股权类基金,三是其他类(最近又多了一个资管类)。
证券类投资以二级市场股票为主,股权类投资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为主。
2.证券类私募要求全部必须托管,这是才能确保资金的安全。托管账户的开立可以在银行,也可以在证券公司。大多数都在证券公司开立,因为托管费用不多,银行也不看上,关键是证券公司这块业务更熟悉,有便利优势。
3.股权类私募可以托管,也可以不托管(在合同里说明原因,并得到投资者认同)。为什么,因为无论资金是否托管,最终股权投资的资金,都要划转出去,投资到场外具体的某个公司入股。不过,有托管的还是更安全些,可以确保资金的确入股了,而没有托管账户的,钱去了哪里,鬼知道?很多披着股权基金的P2P就是这样欺骗老百姓的血汗钱的。
4.股权类托管也有两种,一是契约型基金,托管账户在证券公司或银行都可以,往往只有那些大型股权基金,才容易得到金融机构认可,设立契约型基金。二是有限合伙基金。这是绝大多数股权基金的模式。托管账户的开立,就要看有限合伙协议怎么写了。如果作为投资人,务必看清楚里面的具体规定。确保资金的流向符合原定方案。
5.总之,证券类必须开立托管账户,股权类没有强制要求。托管户的开立会产生托管费,具体需要管理人和托管机构沟通。整体而言,有托管账户的基金,相对投资安全性高。
私募股权基金的银行托管和银行监管有什么区别,对于投资者两种哪种更好一些?
所有的基金按照基金法的规定必须与某一银行托管部签订银行托管协议,即,基金公司对于募集到的基金是由银行管理,在托管行的账户中,而不是存放在基金公司的账户中,从而保证了基金持有人的资金安全。不与基金公司的公司资金相混淆,不会造成资金的流失。但是,不是所有基金都必须接受银行监管。
基金必须接受证监部门的监管。因此,有银行监管时比银行托管更安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私募基金外包托管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私募基金外包托管费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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