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管机构食堂安全检查,托管机构食堂安全检查内容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托管机构食堂安全检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托管机构食堂安全检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
要求秋季学期开学后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加强对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的管理,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据悉,开学前夕,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开展针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超市、餐饮服务等单位的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全市范围内学校的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为学生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包括餐饮服务单位、超市便利店及食品市场等都纳入检查范围。
职业学校食堂、普通中等学校食堂、小学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
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销售商不得申请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项目。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不得申请食品制售项目(现场有人管理的食品自动售货机除外)。
中央厨房经营者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成品、冷食类食品成品、裱花类糕点成品、鲜榨饮料、生鲜乳饮品等项目制售。
集体用餐配送经营者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肉类冷食类食品、裱花类糕点、鲜榨饮料、生鲜乳饮品等项目制售。
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肉类冷食类食品、裱花类糕点制售项目。
1.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
3.申请人请将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交,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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