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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委托管理协议,机构委托管理协议书范本

交换机 昨天 8
机构委托管理协议,机构委托管理协议书范本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机构委托管理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机构委托管理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公司之间委托第三方收款合法吗?委托...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机构委托管理协议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机构委托管理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公司之间委托第三方收款合法吗?
  2. 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时签谁的名称?
  3. 若签订合同时,委托代理人并没有当事人的授权书,但是加盖了单位公章,是否有效?
  4. 为什么律师要收走委托合同?

公司之间委托第三方收款合法吗?

答案:合法。公民、法人均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你所说的委托第三方代为收款其实就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除了公司之间,公司与个人之间、个人之间均可以委托第三方收款。附:《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公司之间委托第三方收款合法。公司委托第三方收款即是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必须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都可以别人代理。《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风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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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要就交易对象与代付款的第三方共同出具书面说明,确认由第三方代为支付款项的事实。或者向交易对象、代付款的第三方发送确认函并要求回执。

2、涉及的税费问题,交易双方应当事前进行协商由谁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因此可能存在涉税风险的,税务机关有可能以资金流与开票方不一致为由,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时签谁的名称?

对于你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受托人手中要有委托人出具的由被委托人代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如乙代甲签订合同,就要有甲出具的有诸如“由乙代甲签订与XX的xx合同”等表述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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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前提下由受托人签受托人自己名字,就是上例中乙签自己的名字“乙”。

  另,委托人(例子中的甲)要注意同时保存授权委托书和代签的合同。

  以上回答希望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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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签订合同时,委托代理人并没有当事人的授权书,但是加盖了单位公章,是否有效?

  签订合同时,委托代理人并没有当事人的授权书,但是加盖了单位公章,是否有效,要根据合同内容和签订双方签订:

  1.如果合同强调必须有加盖卖方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才能确认代理行为有效,或者签订合同是委托代理人,其事后也没有授权,那么合同无效。

  2.如果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没有违法条款,也没有损害他人利益,双方愿意接受合同条款约束的话,合同就有效,这种有效也是得到双方追认。但如果一方认为自己没有签字,没有委托他人签字,提出异议,通常这种合同当然无效。

  3.即便是没有委托书,但是合同签署是以卖方作为签订方,盖的卖方单位的公章,已构成表见代理。该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为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

什么律师要收走委托合同?

这个好像是惯例,未必是收走,而是律师在签定委托合同时往往只准备一份,委托人签字后即有律师收走由律师事务所存查。

按说合同订立后,应该各方当事人均持有副本才对,这个实践中的惯例有些不合理,但确实一直如此,原因在于委托人同律师和律所基于委托的信任关系无法坚持对委托合同的内容有所改变,只能选择信任和接受,委托人面对专业性的律师时两者地位不那么平衡对等,这就有些像病人面对医生时的情况,格式化的操作让人无从置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机构委托管理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机构委托管理协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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