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档案托管人员服务,档案托管人员服务内容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档案托管人员服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档案托管人员服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档案托管手续如何办理?
一、档案托管申请条件:在双方自愿一致的基础上,由各地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或者人力***管理中心,接受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委托,代办档案托管,提供人力***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等其他人力***和社会保障服务。
二、申请托管所需资料: (一)单位集体人事代理: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档案。
(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代理: 1、本人***; 2、户口簿; 3、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4、本人档案。
(三)失业人员个人代理: 1、《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个人档案; 3、本人***; 4、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四)在职人员个人代理: 1、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决定或与原单位辞职(辞退)决定; 2、个人档案; 3、本人***; 4、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三、办理程序: (一)单位集体代理: 1、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单位填写《人力***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 3、受理方打印《人力***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手册》。
(二)失业职工代理: 个人需携带《失业证》或《就来失业登记证》,填写《人力***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后到失业科办理提档事宜,然后到劳动力管理科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增加缴纳社会保障费明细表》。
(三)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代理: 1、代理人员提出个人的书面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代理人员填写《就业认定登记表》、《人力***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 3、工作人员打印《人力***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手册》; 4、代理人员凭《灵活就业人员增加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金。
大连人才服务中心,如何办理个人档案托管?
(一)工作单位在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委托存档的
工作单位在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委托存档的流动人员,需要将个人档案调入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按以下情况办理:
1.大中专毕业生档案转入
(1) 学籍档案已派送至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持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的《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单位的人事代理手册到我中心窗口办理委托存档。
(2)学籍档案不在我中心的,持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的《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或工作单位的《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来我中心开具调档函,提档后持《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或《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单位的人事代理手册到窗口办理委托存档。
2.在各人才公共服务委托存档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
(1)持工作单位出具的《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到我中心开具《调档函》。
(2)到原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持人事档案、《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单位人事代理手册到我中心办理档案托管。
3.在各单位存档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档案托管人员服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档案托管人员服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gz-zhida.cn/post/77504.html